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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20地块规划条件

来源: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19 16:33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延安新区P2-20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共10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部门:延安市新区规划局0911-8801720

P2-20地块规划条件

一、规划用地范围:详见宗地平面界址图。

二、地块位置: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人民路延伸段,南至东方红大道延伸段。

三、规划用地面积:7.6806公顷(合115.209亩),其中挖方区6.2974公顷,填方区1.3832公顷。

四、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61292.6平方米(其中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配套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55292.6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和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禁止改变用途)。

六、容积率:>1且≤2.1

七、建筑密度:≤20%

八、绿地率:≥35%

九、机动车位:依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

十、建筑层数:高层、多层、低层

十一、建筑间距和交通出入口方位应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延安新区北区东片区(收尾区)控规优化提升及城市设计》等规范规定。

十二、建筑后退规划用地范围距离须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延安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延安新区北区东片区(收尾区)控规优化提升及城市设计》要求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十三、建筑风格、色彩、天际轮廓线须满足城市设计导则和城市设计要求。

十四、其他规划要求:

1.报建方案应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延安新区北区东片区(收尾区)控规优化提升及城市设计》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2.小区服务设施配建:须按照规范要求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包括幼托、托老、卫生、图书阅览、文化活动、社区管理等功能)、内外公共厕所、自行车位等。原则上社区服务中心与幼儿园应划定独立用地进行配置,同时,建议配套幼儿园布局于社会停车场旁,不低于6个班,并按相关规范要求配设幼儿园教职工专用停车区,满足停车功能。

3.依据新区控规,该地块整体建筑限高80米(填方区建筑高度和层数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为准)。

4.建议小区配套商业与住宅分离设置,并根据不同业态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套烟道排污、降噪等设施。上述商业和住宅建筑面积为上限指标。

5.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全部按标准建成后,可进行规划验收。

6.应结合地块周边道路标高,合理确定室内外标高,同时应处理好交通问题。

7.地块遇公交港湾或道路渠化段,需按控规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正常退让。

8.该地块需配套雨水收集、污水处理、化粪池等工程设施,化粪池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9.规划用地室内外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管线等设施)、建筑外表装饰和夜景照明同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同时竣工投入使用。

10.外立面广告位置预留须符合《新区广告设施专项规划》要求。

11.必须按照新区通讯基站布点需求,预留相应布点位置。

12.拟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延安新区中水、雨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及管委会相关要求,配建中水管网设施,实现中水利用。

13.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按比例配建电动车充电设施,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项目建成时保证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完成安装。

14.项目须按照管委会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智慧门禁系统。

15.该地块拟建项目建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和预制装配率按照中、省、市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16.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及治理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安全。

17.项目地块内有岩土工程监测设施,需联系相关部门采取合理工程措施加以保护。

18.考虑到新区岩土工程的复杂性和地下盲沟的安全性,项目在进行前期勘察、规划设计时,须征求新区工程科研部意见,以保证地下盲沟和工程质量安全。

19.近期工程建设,必须依据岩土工程监测及地质勘察情况,采用安全、可靠、合理的工程措施,近期建设规模及高度,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安全。

十五、遵守事项:

1.地块面积以国土勘测定界面积为准,方案设计应委托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设计。

2.以上所列规划条件是土地出让和审批方案的依据。

3.规划条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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