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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财税发展战略及中省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并执行新区财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中省税收法规和中省市税收调整政策,协调税务部门征收与管理新区各项税收及相关社会保险费、基金和非税收入;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参与制定新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协助管理新区财政策性金融业务;

4.负责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 新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并协助新区管委会报请财政部门汇总批复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驻区单位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协助审核批复年度预决算等工作;负责向财政部门报告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驻区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承担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等事务性工作,执行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协助新区管委会及其项目单位做好争项争资和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包装、论证、筛选等工作;

6.承担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等学习宣传工作;配合做好财税和专项资金审计协调对接工作;

7.负责新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分析研判和反映新区财政支出效益,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8.负责新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预算评审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苗志敏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金融中心)2013室

联系电话

0911-88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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